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及《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精神,我局将组织对2018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专项入选者开展中期评估(以下简称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8度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专项入选者。

二、评估流程

(一)个人填报。入选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中期评估表,准备相关评估材料(详见附件)。

(二)企业初审。所在单位核实入选者填写的相关信息,并出具明确具体的审核意见后,将全部材料扫描并制作WordPDF文件,于82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zchuangxinlingjun@163.com

(三)材料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选者及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缺少材料或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入选者和所在单位按时修正补齐。

(四)考察评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赴入选者所在单位,考察被评估人研发工作开展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和首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中期评估通过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拨付第二期资助经费;中期评估未通过的,不再拨付第二期资助经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追缴首期资助经费。

(二)入选者及所在企业须如实提交评估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评估一律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资格和待遇自动终止,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告知工作变化情况,以便动态调整和管理:

1.入选者管理期内退休、离开申报企业的;

2.入选者管理期内所在企业迁离番禺区的;

3.其他依法需要终止的情形。

四、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20-84636139

材料受理:020-83634009


附件:1.中期评估相关材料

2.2018年番禺区创新领军人才中期评估表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724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463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