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适用范围

(一)2021年,对原则上不超过5个为番禺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杰出产业人才补贴,并按等次分别授予“禺山卓越贡献人才”(一等奖)或“禺山杰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二、三等奖),无符合条件者可以空缺。评选对象不受户籍和身份限制。

(二)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三)已获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除外,如再次评审入选且所获补贴等次高于原补贴等次的,补贴金额为本次应获补贴与上年度所获补贴的差额。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以上(指申报人在2020年6月1日前入职),或柔性引进满2年以上(指申报人在2019年6月1日前入职,且每年在番禺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即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132个工作日以上)。申报人应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不受此限制),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港澳人才(团队)可以放宽社会保险费缴纳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工作中,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番禺区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等工作中,解决了关键性重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知识,创新管理方式,善于开拓市场,注重安全生产,所在企业连续3年管理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在岗位职业技能操作中,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在技术革新改造、应用推广和带徒传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取得优异名次或称号。

(五)在商业模式创新或产业领域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为番禺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申报单位为在番禺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番禺区设立的区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符合《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相关待遇

根据入选对象对番禺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分三个等次,分别为:一等奖1名,一次性补贴500万元;二等奖2名,各一次性补贴100万元;三等奖2名,各一次性补贴50万元。上述补贴40%给予个人或团队成员,60%给予其单位作为专项工作经费。

对获一等奖的人才授予“禺山卓越贡献人才”荣誉称号,对获二、三等奖的人才授予“禺山杰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个人(团队)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 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 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 申报人在番禺区工作满1年或柔性引进满2年且每年在番禺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

4. 2020年度申报人缴交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柔性引进除外,港澳人才可免交社保证明);

5. 2020年度申报人个人薪酬和纳税证明材料(柔性引进不需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6. 2020年度申报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和纳税证明材料;

7. 申报人所获荣誉证明材料;

8. 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

9. 申报单位在国内外行业领域排名情况证明材料;

10. 申报单位对番禺区经济产业发展推动作用证明材料;

11. 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社会贡献证明材料;

12. 申报人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3. 申报人代表性论文证明材料;

14. 申报人知识产权授权证明材料;

15. 申报单位标准制定及新产品/装备/工艺/材料等证明材料;

16. 申报单位获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17. 申报单位研发机构建设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在非科研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可不提供。

六、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单位经办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1+4”产业人才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待系统通过授权后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记。

(二)个人申报。个人登陆系统,选择申报单位后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人社局审核,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杰出产业人才名单。

(五)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杰出产业人才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七)拨付。向入选者颁发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七、申报时间

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8月6日17:00时。申报系统于8月6日17:00时关闭,申报单位务必按照系统提示依时完成提交。

八、咨询电话

(一)申报材料:83633199

(二)系统操作:84692680

(三)政策咨询:84636139

九、有关说明

(一)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的拨款期是2022年,并以拨款期作为支持期。如已获得区内其他人才项目奖励,且支持期包含2022年的,不能再获得2021年本项目奖励。

(二)同时申报《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中其他项目并通过评审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补贴。

(三)获得广州市番禺区杰出产业人才补贴的个人,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转换工作单位的,应报政策专项组织实施单位请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执行。入选者须承诺自获得补贴年度起的5年内在番禺区服务、工作,如违反本条规定,按比例收回补贴中属于个人或团队成员的部分。

(四)综合考虑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的经济贡献、社会贡献、行业地位、所获荣誉称号、创新性、成长性等要素,科学设置各评审指标权重。

(五)各专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