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番发〔2016〕11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组〔2016〕99号)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番禺区企业中工作(含区属单位柔性引进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须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A类证书或B类证书;

(二)获得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荣誉称号(培养期内)。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A类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B类证书、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荣誉证书;

(三)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证;

(四)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五)2020年度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

四、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单位经办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1+4”产业人才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待系统通过授权后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记。

(二)个人申报。个人登陆系统,选择申报单位后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人社局审核,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向社会公示拟补贴高层次人才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拨付。按相关规定分期拨付资金。

五、相关待遇

(一)对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生活津贴,分2年等额拨付。已获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重新认定为更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差额补贴。

(二)对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按不超过广州市资助补贴资金的50%予以资助并按培养期拨付。

区属单位柔性引进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经审核,可按本条对应标准的50%给予资助。

六、申报时间

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全年受理。

七、咨询电话

(一)系统操作:84692680

(二)政策咨询:84636139

八、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以补贴的拨款期作为支持期。获得广州市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个人,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转换工作单位的,应报政策专项组织实施单位请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执行。

(二)申报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